各院、(系、部、所):
現將2012年度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和學科范圍
2012年申報的項目分為:(1)規劃基金項目,資助0.3萬元至1萬元;(2)青年項目;(3)自籌經費項目(指有橫向經費的項目,到賬經費不低于3萬元。)。設立少量無資助項目和重點項目。規劃基金項目和青年基金項目資助0.3萬元至1萬元,重點項目資助不超過2萬元;請根據項目類別和資助經費的額度進行項目設計。
本次項目申報不設項目申報指南,申請者可根據自身的研究基礎和特長,自行擬定研究課題。教育科學和教改內容的研究項目不屬于本次受理范圍。
申報的學科范圍包括:(1)管理學;(2)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理論教育;(3)哲學;(4)邏輯學;(5)宗教學;(6)語言學;(7)中國文學;(8)外國文學;(9)藝術學;(10)歷史學;(11)經濟學;(12)政治學;(13)法學;(14)社會學;(15)民族學;(16)新聞學與傳播學;(17)圖書情報文獻學;(18)教育學;(19)體育學;(20)心理學;(21)統計學;(22)港澳臺問題研究;(23)國際問題研究;(24)交叉學科/綜合研究。請申報時按以上學科名稱對應填寫。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的申請者(指課題負責人)必須是我省高校的在崗教研人員。規劃基金項目的申請者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自籌經費項目的申請者必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青年基金項目的申請者年齡限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不符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條件者申報必須有兩名正高職稱、同研究方向的高校教師推薦。
2、申報自籌經費項目必須獲得校外有關部門、企事業等單位的經費資助(不低于3萬元);必須填寫項目申請書中的“其他經費來源”欄,并附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確定無經費資助項目必須有申請者的承諾,即申請人在申報材料中表示同意項目經費零資助。
3、為保證申請人有充分的時間完成更高檔次的研究項目,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未完成歷年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招標課題)者。
(2)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教育部基地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負責人;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
所申請的項目如獲得同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及省社科規劃項目立項,本次項目評審不再立項。
三、申報辦法
1、申報材料:
(1)《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請評審書》(A表)2份(至少一份原件),(B表)5份。
(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一覽表》(以校為單位填報,加蓋學校公章)1份及電子版。申報自籌經費項目的,其《申報一覽表》要單獨報送。(見附件)
四、申報截止日期
申報材料報送時間:2011年6月25日交科研處,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江西省人文社科項目申報書.rar
注:解壓申報書后請在解壓后的文件夾內操作填寫表格,然后壓縮文件夾發送到郵箱1917278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