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據省教育廳文件精神,按照《關于2011年江西省開展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11]09號)規定,2011年我省在職高校教師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工作開始申請,相關教師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報名,為做好我省2011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國民系列的本科及以上文憑。
2、高等學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單科合格證。
3、國家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學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
4、必須是本院在編或人事代理的教師,并在教學崗位擔任一年及以上教學工作。
二、申報程序
1、申請人到繼續教育處領取申報審批表和體檢表、檔案袋。
2、申請人到所在系(院)找領導簽字蓋章,然后到組織人事、教務或學工處(輔導員)、財務處蓋章,最后將審批表和相關申請材料交繼續教育處,統一辦理教師資格證。
3、本人到網上報名,并打印相關材料。
三、網上報名
1、2011年4月20日至5月10日,申請人可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上傳。
2、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3、自行打印“申請表”,如實填寫并打印。
4、報名結束以后,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四、現場確認
個人在網上報名成功后,申請人到繼續教育處現場確認,具體安排如下:
1、領取材料的時間:4月25-26日,領取申報審批表。
2、現場確認時間:5月16日—5月20日。
3、現場確認地點:繼續教育處(四樓)。
4、申請人攜帶以下材料交現場確認。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本人網上正反面打??;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
(3)國民系列大學本科以上畢業證(或專科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提供專科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1份;
(5)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或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6)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表1份;該表由系院領導簽字,并蓋章。
(7)思想品德鑒定材料1份;該表由系院領導簽字,并蓋章。
(8)副教授、教授(其他系列職稱不能比照)或獲得博士學位者可以免試普通話和教育學、心理學及專業技能測試,符合免試條件者,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9)學校出具的專職教師證明材料1份,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學校組織人事處出具的在職專任教師情況證明材料。
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申請人一學年(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教學任務(課表)證明材料,輔導員任教學科一般為思想品德,其課表可由學工部門(或負責輔導員工作的職能部門)提供。
學校財務部門出具的近三個月(2011年3月-5月)申請人的工資發放情況證明材料;
(10)申請人填寫有關的行政許可申請書等表格。
所有材料的復印件統一用A4紙,表格均應粘貼與報名上傳相同的照片。
以上材料按需要提供材料的順序排列。
五、注意事項
(1)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http://www.jszg.edu.cn),進入網上申報,先注冊,后填寫信息。
(2)網上填寫的信息要與本人的實際信息一致,在填寫過程中不能寫行政職務,個人簡歷不少于三條。
(3)認定機構:江西省教育廳,確認點:宜春職業技術學院
(4)任教學科盡量找與本人所學專業相近的專業填寫。
(5)申請認定表打印后,在思想鑒定欄加蓋院系公章。
(6)思想品德鑒定網上打印,填寫該表時,在鑒定單位全稱處,加蓋院系公章。
(7)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表中,組長簽名由系領導簽字,主任委員簽名不要簽.在測試意見處加蓋系(院)公章。
(8)體檢。5月14日在宜春市第三人民醫院體檢,其它醫院體檢無效。
請各相關部門,根據申請教師資格證條件,嚴格把關,給符合申報條件的老師辦理相關手續。對于弄虛作假的行為,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附件: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2011.4.21.doc
教育教育能力測試匯總表.doc
繼續教育處
201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