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宣部、財政部、文化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團中央七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實踐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各高校要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實踐育人工作全過程,把實踐育人工作擺在人才培養的重要位置。
《意見》要求,高校要加強實踐育人工作總體規劃,堅持把實踐育人工作納入學校教學計劃,系統設計實踐育人教育教學體系,規定相應學時學分,合理增加實踐課時,確保實踐育人工作全面開展。要區分不同類型實踐育人形式,制定具體工作規劃,深入推動實踐育人工作。
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各高校要結合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要求,分類制定實踐教學標準,增加實踐教學比重,確保人文社會科學類本科專業不少于總學分(學時)的15%、理工農醫類本科專業不少于25%、高職高專類專業不少于50%,師范類學生教育實踐不少于一個學期,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不少于半年。
深化實踐教學方法改革。各高校要把加強實踐教學方法改革作為專業建設的重要內容,重點推行基于問題、基于項目、基于案例的教學方法和學習方法,加強綜合性實踐科目設計和應用。要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支持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創新性實驗、創業計劃和創業模擬活動。
認真組織軍事訓練。各高校要把軍事訓練作為必修課,列入教學計劃,軍事技能訓練時間為2至3周,實際訓練時間不得少于14天。要突出抓好國防生軍政訓練,納入教學課程體系,并為國防生日常教育訓練提供必要的場地設施和條件,大力支持國防生參加部隊實踐活動。
系統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各高校要把組織開展社會實踐活動與組織課堂教學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與專業學習、就業創業等結合起來,制定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年度計劃。每個本科生在學期間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時間累計應不少于4周,研究生、高職高專學生不少于2周,每個學生在學期間要至少參加一次社會調查,撰寫一篇調查報告。要倡導和支持學生參加生產勞動、志愿服務和公益活動,鼓勵學生在完成學業的同時參加勤工助學,支持學生開展科技發明活動。
《意見》提出,教育部門要加大對高校實踐育人工作的指導和支持力度,進一步發揮好溝通聯絡作用,積極促進形成實踐育人合作機制。財政部門要積極支持高校實踐育人工作。宣傳、文化等部門要為學生參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文化藝術場所提供優惠條件。部隊要支持學校開展軍事訓練,積極加強軍校合作。共青團要動員和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各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的實踐育人工作領導小組,把實踐育人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計劃,統籌安排,抓好落實;要加強與企事業單位的溝通協商,為學生參加實習實訓和實踐活動創造條件。企事業單位支付給學生的相關報酬,可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