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南 溫如軍)目前,全國婦聯、人社部等部門正在調研彈性退休制。北京市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所長譚琳表示,相比“女性延遲退休”,彈性退休制將對退休年齡設置上下限,男女均享有選擇何時退休的權利。
譚琳日前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2012年的市人代會上,她計劃提交有關保障婦女權益的建議。將不僅涉及婦女退休年齡問題,還有婦女在工作中晉升、繼續學習的保障、退休以后的出路問題。
據介紹,全國婦聯、人社部等國家有關部委正在調研彈性退休制。相比較此前頗受關注和爭議的“婦女延遲退休”,這一制度更具合理性,也更能體現男女平等。
調研解讀
“男女在上下限間都有選擇權”
2011年,全國婦聯曾發布調研報告,稱同意男女同齡退休的被訪者超過五成,特別是同意男女干部同齡退休的比例更是接近六成。不過,對于女性退休年齡延長,女職工受訪者中選擇不同意的比例略高于同意者。
譚琳代表向本報記者介紹,相比較之前的“延遲女性退休年齡”,現在全國婦聯、人社部等國家部委,正在調研的是“彈性退休制”。
彈性退休制不是簡單地一刀切,而是讓男女在退休年齡上有選擇權。“比如男女有個共同退休年齡的下限,50歲或55歲,到這個年齡可選擇退休。同時也設置上限年齡,比如男女都是60歲,讓男女都有機會在上下限之間有選擇的權利?!弊T琳表示。
目前,這一制度仍處于調研和政策分析階段,何時能出臺還沒有具體的時間表。“國家有關部門要統籌考慮人口、社會保障以及就業等因素。”譚琳表示,從長遠看,實行彈性退休制度是趨勢,相比“延遲女性退休年齡”,這一制度更能體現男女平等和公平,可照顧到更多群體的利益。
新聞延伸
現行退休政策已“堅持”五六十年
根據現行規定,目前我國男女法定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
據了解,女性比男性早5到10年退休的政策,沿襲的是上世紀50年代的相關規定,當時規定退休年齡性別差異的初衷是為了照顧女性。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計劃生育政策的推行,女性的身體狀況、受教育程度和家庭負擔都發生了很大變化。
因此,近年來關于消除男女退休年齡差異、延遲女性退休年齡的呼聲日漸高漲。在近幾年的全國兩會上,也有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相關議案和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