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關于深化新時代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快構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體系的意見》《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思想政治理論課改革創新,不斷增強思政課的思想性、理論性和親和力、針對性,努力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江西省社聯、省教育廳聯合設立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研究專項(以下簡稱研究專項),現就做好2020年度研究專項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與額度
研究專項主要面向全省高校思政課教師及相關研究人員,其中重點項目每項資助3萬元,一般項目每項資助經費2萬元,由各高校從相關經費中統籌安排。
二、立項數和申報名額
研究專項實行限額申報,立項30項,其中重點3項,一般項目27項。本科高校限報4項,高職高專和獨立學院限報2項。
三、申報條件
(一)課題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遵守國家社科基金有關管理規定;
2.申報重點項目,必須具有副高級(含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一般項目者,應具有中級(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
3.已承擔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包括重大項目、年度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及其他專項等)、省社科基金各類項目(包括重大項目、年度項目、青年博士基金項目和各類專項等)、省高校人文社科一般項目(含專項)和重點基地研究項目,尚未結項的負責人不得申報(結項時間以通知發布之日止)。
4.申報2020年度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項項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類項目的負責人及其課題組成員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研究專項。
5.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本次研究專項,須在《申請書》中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系和區別,申請鑒定結項時須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本次研究專項。
(二)課題申請人所在單位須具備下列條件
1.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較強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學術積累;
2.設有專門負責科研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3.能夠為開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
四、評審原則及項目成果形式
1.研究專項評審貫徹質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則,項目評審采用雙向匿名活頁評審和會議評審相結合的方式。
2.研究專項成果形式為專著、譯著、系列論文、研究報告等。項目研究完成時間一般為2年,為保證研究成果的質量,結項與成果驗收必須按照《江西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執行,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完成任務或相關成果質量不高不能正常結項或被撤項的,將在下一輪省社科基金課題申報時對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作出相應的限項申報處理。
3.凡以研究專項名義發表相關階段性成果或最終成果,均須在顯著位置標注“江西省社會科學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研究專項”字樣(含項目名稱、批準號),若研究成果獲多項基金資助,標注須排第一(國家級項目資助除外)。
五、申報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報主要采用紙質方式申報,申請人認真填寫《2020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研究專項申請書》(見附件2)和《2020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研究專項課題論證活頁》(見附件3),用計算機填寫后,將打印的紙質版《申請書》和《活頁》(各一式7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交科研處審核。
2.各高校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強對項目申報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審查,認真對《申請書》《活頁》所有欄目填寫的內容,特別是對申請者的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選題和論證的科學性與可行性、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件進行嚴格審核,簽署明確意見并加蓋公章。
3.本次申報時間截止至2020年8月3日。(請需要申報此類項目的老師在暑假放假前與科研處聯系,否則不予受理)
4.此次申報不接受個人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項
1.申請人可參照《2020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研究專項選題指南》設計題目,亦可根據學術積累自選方向。自選方向與按《課題指南》申報的選題在評審程序、評審標準、立項指標等方面同等對待。
2.申報課題須按照《申請書》和《活頁》要求,如實填寫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五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3.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結項成果形式原則上須與預期成果一致。
4.本研究專項按照《江西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管理。
科研處
20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