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紀以來,江西的文化事業迎來了大繁榮、大發展的喜人局面。為體現江西文化人不斷開拓創新的精神風貌,展示江西文化工作所取得的新成就,現舉辦“我眼中的江西文化”攝影大賽。大賽征稿細則如下:
一、活動組織機構:
主辦:江西省文化廳 承辦:江西畫報社
二、征稿時間和評獎事項:
1、本次大賽征稿時間為一年,自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
2、在每個月的來稿中進行一次評獎,評出優秀月賽作品。
3、2011年6月底將所有的來稿作品集中進行評獎,最終評選出本次大賽的獲獎作品。
三、參加對象:
全省文化系統干部職工、全省攝影工作者和廣大攝影愛好者
四、征稿主題和內容:
1、黨和國家領導人、省領導關懷江西文化建設;重要文化會議、重大文化活動。
2、省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各地市縣鄉鎮文化設施建設、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農村文化三項活動、社區文化、大型群眾文化活動等。
3、精品生產、藝術創作、重要演出等。
4、文物普查、免費開放場館、考古新發現、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物保護等。
5、旅游文化產業、文化創意產業、藝術教育、演出市場、文化市場管理等
6、各項文化成果、獎勵、突出人才等。
7、具有文化內涵的風光、風情、風俗等藝術照片。
五、征稿要求和其他事項:
1.以紀實的手法,運用攝影藝術技巧形象地表現主題。參賽作品不能改變現實原貌,不接受電腦特技制作的照片。
2.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單幅、組圖不限,數量不限。均須制作成7寸照片,照片須標明作品標題,可配簡要文字說明,注明作者姓名,聯系方式,拍攝時間和地點。數碼作品須交作品Jpg格式原件,同時交7寸照片。
3.本次活動對于攝影器材不設特定要求。
4.投稿者請提供自留底片或數碼底稿,以備活動組織機構核對。
5.所有投稿作品請作者自留備份,本活動不退還作品,來稿作品的制作、郵寄費用自理。
6.各設區市縣文化局可組織專人收集征稿作品統一送省文化廳辦公室,作者也可自行向舉辦組織機構投送作品。
7.投稿照片網上展示:省文化廳政府網鏈接
8.作品所有權歸作者所有,活動組織機構對本次活動的獲獎作品擁有使用權(包括展覽、出版畫冊、用于宣傳品等)。
9.作品有關版權、肖像權等法律責任由作者負責。
10.活動組織機構對本次大賽活動擁有最終解釋權。
六、收稿地點:
1、照片寄: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內 江西省文化廳辦公室收,郵編330046。信封注明“攝影大賽作品”。
2、網上投稿:2010@jxwh.gov.cn
查詢電話:0791—6202547,6222789
聯系人:柯中華 陳紅生
七、評選細則:
評委由活動組織機構邀請省內外有關專家和省文化廳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由評委根據作品本身的特色和受歡迎度綜合評獎,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1、主題鮮明,內涵豐富,思想性強,分值占50%;
2、創意獨特,構思精巧,藝術感強,技術運用得當,視覺效果好,分值占50%;
八、活動獎勵
活動組織機構將給予獲獎作者頒發證書和獎金。
1、月賽獎項設置:
每月設優秀獎 5名,各獎 100元。
2、大賽獎項設置:
一等獎 3名,各獎 1000元。
二等獎 6名,各獎 600元。
三等獎 10名,各獎 300元。
優秀獎 20名,各獎 100元。
3、獲獎作品在《江西畫報》刊發,在相關網站發布。
江西省文化廳
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