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創新創業教育工作辦和工作部職責
宜職字〔2015〕117號
創新創業教育工作辦和工作部是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具體工作的實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創新創業教育工作辦公室(簡稱“雙創”辦)
“雙創”辦由教務處牽頭,包括黨政辦、宣傳部、人事處、督導處、高研所、科研處、實習就業處、學工處、各教學系院部、實訓中心等部門。
1、負責創新創業教育工作總方案的制定與實施督查、總結。
2、負責全校創新創業教育環境布設,營造良好氛圍。
3、制定鼓勵支持教師、學生創新創業的相關規定。
4、不定期編輯出版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簡報》。
5、負責創新創業教育在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整體設計和創新創業教育在四大課程模塊中的教學實施。
6、負責理論到實訓教學過程中創新創業教育的滲透融合督查。
7、負責教師創新創業教育實踐鍛煉制度的落實。
8、負責學分制試點與創新創業學分設置、積累與轉換。
9、負責《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專業設置和調整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
10、負責創新創業教育類精品課程建設。
二、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部(簡稱“雙創”工作部)
由實習就業處牽頭,包括團委、學工處、各教學系院部、實訓中心、圖書館、孵化基地等部門。
1、建立健全大學生創新創業指導中心,面向大學生定期開展創新創業研討、咨詢、評估、指導和服務工作。
2、負責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和專門課程群的建設。
3、負責校內外創新創業培訓室、孵化基地、大學生實踐教育基地、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和學生實習基地建設。
4、負責選聘行業優秀人才擔任創業導師,發揮校內專業教師、就業指導教師、優秀學工團委干部作用。
5、負責“大學生眾創空間”的建設。
6、開展各專業技能訓練和以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為主題的大學生創新創業競賽活動。
7、制訂并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培訓與實踐計劃。
8、負責畢業生就業和人才供需年度報告制的建立。
9、組織畢業生開展并完成創業計劃設計,負責畢業生創業計劃設計的考核。
10、負責校內實驗實訓等課程教學平臺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