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本學期期末考試時間定為2019年1月14日—1月16日,考查科目在2019年1月11日前結束。為使本次考試工作規范、有序的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前準備:
1、請相關學院按照各專業教學計劃確定本學期考試科目,于2018年12月7日前以紙質稿形式(加蓋學院公章)交教務處。
2、通知考試科目任課教師在規定時間內將試卷交所屬學院,各學院將經教研室主任審核簽字后的試卷在2018年12月19日前送交教務處,監考考表于2019年1月7日前交教務處。
3、各學院按要求布置好考場,考場按6×5布置,并組織各班召開有關“考風考紀”主題班會,考前組織監考教師召開考務工作會議,強調監考職責和監考要求。
二、閱卷、成績歸檔工作:
1、考試結束后,立即組織教師按要求進行閱卷。
2、考試科目及考查科目的任科教師,抓緊時間按要求做好成績的總評和成績的錄入工作(教務系統于2019年1月12日00:00開通,2019年1月26日24:00關閉)。為便于學生及時查詢成績,請教師務必在教務系統開放時間內錄入成績。
3、任課教師必須在2019年1月23日前將原始的《學生學期成績登記表》簽名后交“教學任務”下達單位予以審核,并加蓋公章后連同試卷一并交到相關學院。
4、各學院按要求做好試卷、成績整理歸檔工作(不需要交教務處),確保學生能準確查詢在校所有成績。
教 務 處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