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職青字[2010] 11號
關于宜春職業技術學院
第二屆“舌戰群雄”辯論賽的通知
各系(院)團總支:
為激發青年學生的創新意識,提高我院學生的的思辯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現決定舉辦我院第二屆“舌戰群雄”辯論賽。請認真做好組織工作,積極參賽。具體事項如下:
一、競賽時間、地點
競賽時間:2010年9月13日至17日
競賽地點:圖書館階梯教室(預賽)、九樓學術報告廳(決賽)
二、參賽隊
各系(院)各一支代表隊
三、參賽人員資格與要求:
具有我院學籍的本系(院)在校生,發現有請人替代現象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并給出相應的通報。
四、具體事項
1、9月10日中午11:40在院社團聯合會辦公室報名,上交參
賽隊名單(包括領隊及隊員),并進行抽簽,遲到者拿剩下簽。
2、獎品設置:冠亞季軍隊各一支,優勝獎代表隊6支,最佳辯手1個。
3、活動時間安排表
時間
| 9月13日
預賽
| 9月14日
預賽
| 9月15日
預賽
| 9月16日
半決賽
| 9月17日
決賽
|
場
次
| 第一場
(5:50—6:20)
| 第一場
(5:50—6:20)
| 第一場
(5:50—6:20)
| (5:50—6:20)
| (5:50—6:20)
|
第二場
(6:30—7:00)
| 第二場
(6:30—7:00)
| 第二場
(6:30—7:00)
|
五、具體要求
1、各系(院)經選拔后各推選1個代表隊參加比賽,并上報領隊1名(必須是教師),辯手4名。
2、比賽順序由抽簽決定,預賽以淘汰賽制進行,爭奪冠亞季軍。
3、比賽期間領隊必須到場,并到當天值班人員簽名,缺席者按《共青團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團工作考核辦法》考核。
4、比賽時參加隊必須按時全部到場(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為自動棄權)。
5、當天參賽的各系(院)必須組織觀眾50人到場如有遲到、缺勤者按《共青團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團工作考核辦法》進行考核,領隊要負責維持好本系(院)學生觀眾的紀律管理。
附件:《辯論賽規則》
共青團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2010年9月1日
主題詞 :宜春職業技術學院第二屆“舌戰群雄”辯論賽 通知
共青團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2010年9月1日印發
(共印22份)
附件:
辯論賽規則
第一環節:初露鋒芒(9分鐘)
由正方一、二、三辯發言表明立場,每人時間各為1.5分鐘,當每位辯手發言時間只剩下半分鐘時,主持人提示,當該辯手的發言時間已到,主持人再次提示,該辯手應立即停止發言,否則視為超時。接下來由反方一辯發言闡述觀點,規則如上。
第二環節:鋒芒畢露(8分鐘)
(1)自由辯論必須是正反交替進行,兩位計時員分別對兩隊計時,先由正方任何一位辯手起立發言,完畢后反方的任何一位辯手立即發言,直到每方隊員的時間用完為止;
(2)在自由辯論的時間里,每位辯手的發言次序、提問次序,次數和個人發言時間不受限;
(3)當一方發言時間只剩下半分鐘時,工作人員提示;當該隊的發言時間已到時,該隊應立即停止發言,否則視為超時,酌情扣分;
(4)一隊發言時間已盡,另一隊還有時間,則該隊的任意一名隊員可以繼續發言,直到該隊的時間用完為止;
(5)總時間為8分鐘,每方各4分鐘。
第三環節:誰與爭鋒(3分鐘)
由反方四辯總結陳詞,時間為1.5分鐘,當四辯發言時間只剩下半分鐘時,工作人員將提示;當該辯手的發言時間已到,該辯手應立即停止發言,否則視為超時。接下來由正方四辯總結陳詞,規則如上。
第四環節:風起云涌(時間根據評委討論打分時間定)
觀眾可向雙方各提一個問題,反方先接受提問,然后是正方。如有觀眾提出問題,辯手必須回答,回答時間為2分鐘,若回答用時未完,其他辯手可補充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