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宜春職業技術
學院委員會
文 件
宜職青字[2012]02號
關于開展第五屆“感動校園人物”、
第二屆“校園自強之星”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系(院)團總支:
為在廣大師生中充分發掘艱苦奮斗、自強不息、無私奉獻、奮發有為的感動人物事績和自強典型,用先進的事跡感染人、進取的精神激勵人、身邊的榜樣引導人,充分展示我院師生的良好風貌,特開展我院第五屆“感動校園人物”、第二屆“校園自強之星”評選活動。
一、評選內容
1、“感動校園人物”評選。尋訪一年來感動師生、感動校園,弘揚時代精神、推進校園文化建設、在示范性高職院校創建中發揮積極作用的校園人物。
2、“校園自強之星”評選。尋訪一年來具有頑強毅力、拼搏精神,勇于克服各種困難,有突出的自強事跡或個人成就的校園人物。
二、 評選辦法
1、各系(院)團總支各推選“感動校園人物”學生候選人2名、教師候選人可推薦1名;“自強之星人物”學生候選人2名(護理學院各推薦3-4名)。
2、成立評審小組進行初審后確定候選人。
3、公布候選人事跡材料,在全院師生中進行投票。
4、評選小組根據投票結果討論確定。
三、評選范圍
1、全院教職員工、全日制在校學生(含實習生)。
2、發生在2011年2月——2012年2月的事跡。
四、評選標準
1、先進性:事跡具有示范作用、可敬、可學。
2、典型性:“感動”或“自強”主題突出。
3、時代性:充分反映科學發展、文明發展和示范院校創建的時代特點。
4、感染性:事跡突出,細節感人,能引起廣大師生員工的情感共鳴。
五、評選程序
1、廣泛宣傳階段(2月27日——3月1日),在全院師生員工中,廣泛深入地宣傳活動的目的意義。
2、班級推薦(自我推薦)、系(院)推薦階段(3月1日——3月9日),申報師生須填寫《“感動校園人物”評審表》、《“校園自強之星”評審表》(見附件1、2),并于2012年3月9日前將紙質材料交團委,電子版發至團委郵箱。
3、評審小組初審階段(3月12日——3月15日)。
4、事跡公示、投票階段(3月16日——3月21日)。
5、公布獲選名單(3月底)。
附:1、“感動校園人物”評審表
2、“校園自強之星”評審表
共青團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2011年2月27日
主題詞 : 感動校園人物 校園自強之星 評選 通知
共青團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2011年2月27日印發 (共印13份)
附件1
宜春職業技術學院第五屆“感動校園人物”評審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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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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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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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別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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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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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電話
|
|
個
人
主
要
事
跡
介
紹
| (要求不少于800字,可另附紙填寫)
|
班
主
任
意
見
| 簽 名:
年 月 日
|
系
(院)
團
總
支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團
委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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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宜春職業技術學院第二屆“校園自強之星”評審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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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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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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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別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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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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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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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人
主
要
事
跡
介
紹
| (要求不少于800字,可另附紙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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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主
任
意
見
| 簽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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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院)
團
總
支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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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團
委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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