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文 件
宜職青字[2011] 10號
關于舉辦2011年“五四”賽詩會的通知
各系(院)團總支、各社團(協會):
為紀念建黨90周年及“五四”運動92周年,讓我院廣大青年學生牢記歷史,緊跟黨走,真正肩負起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責任,特決定舉辦“五四”賽詩會,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黨旗飄揚九十載 青春演繹五四情
二、比賽時間
2011年5月3日下午四點
三、比賽地點
院禮堂
四、比賽要求
1、 朗主誦作品要圍繞主題、富有時代感,體現當代青年在黨的領導下,思想進步,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作品形式可自選(獨誦或合誦等)時間不超過8分鐘。
2、 各系(院)團總支、院廣播站、社團(協會)可選送參賽作品1-2個,力求朗誦形式創新。
3、 各參賽單位要按照要求,并按時申報參賽節目。
五、比賽注意事項
1、參賽隊伍須精心組織,確保質量。
2、參賽隊伍須有專業教師指導,精心做好參賽訓練。
3、各參賽隊請自備音樂光碟、道具、服裝、化妝等。
4、參賽單位必須于4月18日前將參賽節目交教育系團總支,有音樂光碟的節目在演出前半小時上交。
六、比賽獎勵
比賽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6名、優勝獎若干名。
七、評分辦法
總分采取10分制。比賽實行現場亮分,去除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為選手的最后得分。
評分標準:
1、 朗誦作品思想健康、內容向上。2分
2、 朗誦富有感染力,能與觀從產生共鳴。2分
3、 能正確把握詩歌節奏(語速和斷句)。1分
4、 普通話標準,吐字清晰。2分
5、 能正確把握詩歌輕重音。1分
6、 聲情并茂(肢體語言和表情的變化)地反映詩歌的內涵。1分
7、朗誦富有韻味和表現力,能與觀眾產生共鳴。1分
8、朗誦時必須脫稿,朗誦形式富有創新。1分
9、如果所朗誦的作品為本校師生創作的則總分加0.05分。
八、活動要求
1、 比賽時各系(院)組織學生提前10分鐘到院禮堂指定位置坐好,負責維持好本系(院)觀看人員秩序,以保證比賽按時進行。
2、 觀眾不得起哄、鼓倒掌,確保學生文明觀演。
3、 比賽期間各系(院)團總支書記或指導老師要求到場。
共青團宜春職業技學院委員會
院社團聯合會
沁園文學社
2011年4月9日
主題詞 : 五四 賽詩會 通知
共青團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
2011年4月9日印發 (共印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