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團總支:
由共青團中央、全國學聯共同主辦的2010年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于12月正式啟動,為保證活動的順利開展,現將《2010年度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方案》轉發給你們,請各系(院)團總支認真組織學生積極參加該項活動,如有參加報名者請于12月20日前將其信息及材料報送院團委羅平處。
團 委
2010年12月13日
共青團江西省委
關于組織開展2010年度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的通知
全省各高校,省大中專研究會:
由共青團中央、全國學聯共同主辦的2010年度尋訪“中
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于12月正式啟動,為保證活動的
順利開展,現將《2010年度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方案》發給你們。希望各高校團學組織充分深化自強的時代內涵,弘揚自強的時代精神,挖掘青年學生中的自強典型,引導廣大青年學生健康成長成才。關于尋訪和資助活動的未盡事宜請聯系團省委學校部。
聯系人:華樺
聯系電話:0791-6210158
電子郵箱:各序列郵箱
附件:2010年度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方案
團省委學校部省學聯秘書處
2010年12月10日
附件
2010年度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方案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共青團中央、全國學聯
承辦單位:中國青年報社、中國高校傳媒聯盟
協辦單位: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
官方網站:中青在線、中國校媒網
協辦網站:新浪網
二、活動時間
2010年12月—2011年4月
三、報名條件
1.普通高校(含民辦)的全日制本、??粕脱芯可?/p>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
熱心公益,樂觀向上;
3.有夢想并勇于克服各種困難去實現自己的夢想,在愛
國奉獻、科研創新、自主創業、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現出非
同一般的頑強毅力,有突出的自強事跡或個人成就,為當代
大學生樹立了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時代榜樣;
4.2011年1月10日前,本人必須在新浪博客、微博、
人人網或開心網獲得不少于100個真實有效的網絡“實名推
薦”支持,具體標準詳見活動官方網站專題(star.xiaomei.cc);
5.2011年1月15日前,本人的自強事跡在本校的校報、
校園網等校園媒體或其他社會媒體上有過相關報道或介紹,
自強事跡在校園內引起較大反響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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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往屆“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和“中國大學生自強之
星標兵”不再參加本次活動。
四、活動安排
1.活動啟動及討論階段(12月初—12月30日)
2010年12月初,啟動2010年度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
之星”活動并向各省下發活動通知,各高校團委結合實際,
以多種方式開展當代自強精神討論,有關媒體將通過相關報
道和言論,營造輿論氛圍,吸引社會關注,形成對當代大學
生自強精神的社會共識。
2.活動報名及網絡實名推薦階段
報名時間:2010年12月初—2010年12月31日
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大學生,均可登錄活動官方網站報
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0年12月31日16:00。
12月10日起至報名截止前,參選者均可通過各種合法
的方式,爭取網絡“實名推薦”支持,并按要求將相關鏈接
上傳至官方網站。
3.校內審核及推薦階段
審核推薦時間:2011年1月1日—2011年1月15日
各高校團委需根據團中央、團省委的要求,登錄活動官
方網站,審核本校報名同學的相關資料,并通過校園網公示
審核合格者名單。
校內審核及公示完成后,各高校團委結合學校實際情
況,舉辦尋訪“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按照“公平、公正、
公開”的原則,確定本校的“大學生自強之星”名單和向省
級團委推薦的“大學生自強之星”名單,并在校園網進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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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做好校內的宣傳和展示工作。
2011年1月20日前,各高校應將本校推薦的1名“自
強之星”的報名表及相關材料【包括被提名者的報名表、個
人事跡材料,以及被提名者所在學校關于本次活動的有關宣
傳報道材料(包括樣報、樣刊、網絡截屏等)。所有材料相
關表格在活動官網下載】上報到團省委,報名表在取得100
個合格的網絡“實名推薦”后會自動生成,可下載打印。
請各本科院校直接向學校部推薦1名“自強之星”候選
人,高職??圃盒=y一經省大中專研究會匯總后推薦16名
“自強之星”候選人。
4.省級推薦階段——產生“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及提
名獎
2011年2月20日前,團省委在收到各高校推薦材料后,
進行綜合評議,正式向組委會推薦3名“中國大學生自強之
星”及21名提名獎。
同時,所有被提名者須按照有關要求,登錄活動官方網
站,建立并完善個人材料,全面展示自強事跡和個人風采,
并與廣大青年朋友進行網絡互動。此階段至評選揭曉前,所
有被提名者均可繼續征集網絡“實名推薦”的支持。評委會
將參考最終的網絡“實名推薦”情況,經綜合評定后,投票
確定“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名單。
5.尋訪結果公布——產生“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
公布時間:2011年3月初—2011年4月
2011年3月初,活動組委會將組織有關專家,從各省級
團委推薦的110名“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中確定10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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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并通過活動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公示期間,如果發現有不符合參選條件,
或者事跡材料造假、不實、夸大等作弊情況,組委會查實后
將直接取消相關人員的參與資格,并通報所在省級團委和學
校團委進行相關處理。
6.活動表彰及后期宣傳
團中央、全國學聯將擇期發布結果和舉行頒獎儀式。對
于“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標兵”,每人將獲得榮譽證書和
10000元“中國大學生新東方自強獎學金”,受邀參加頒獎儀
式;“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每人將獲得榮譽證書和5000
元“中國大學生新東方自強獎學金”;“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
提名獎獲得者,每人將獲得榮譽證書和2000元“中國大學
生新東方自強獎學金”。
全國組委會將根據組織工作情況評出10所高校獲得
2010年度“尋訪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活動“高校優秀組織
獎”,頒發獎牌;《中國青年報》、中國校媒網等將從各高校
校園媒體的相關報道中,選出本活動優秀新聞獎。
全國組委會還將適時開展勵志系列報告會及其他互動
交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