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所):
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社會科學發展研究中心《關于舉辦第四屆高校德育創新發展研究論壇的預通知》和《高校德育創新發展研究成果評選辦法》精神,為做好我院參加全國成果評選的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本屆評獎實行限額申報,每校限報1-5項。請各高校按照質量第一、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推薦。
為促進成果轉化,凝聚和激勵高校德育理論研究和實踐工作隊伍,推動德育工作創新發展,教育部高等學校社會科學發展研究中心對這次評選的獎項分為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對獲獎成果授予證書,并給予獎勵。
二、申報資格
1.申報單位:申報單位應為我省普通高等學校。
2.申報者:申報者可為個人,也可為由若干人員組成的研究小組,但須指定一位牽頭人(合作研究成果必須為第一署名人),每人或每小組限報一項。
3.申報成果:申報成果可為學術專著、理論文章、研究報告(包括工作成果)三類,起止時間為2010年1月1日至今,具體要求如下:
(1)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時間為準,在符合上述申報時限的情況下做整體申報。
(2)叢書不能作為一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
(3)個人論文集可單獨申報,但多人撰寫的論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論文的作者單獨申報。
(4)圍繞一個專題,以個人或課題組名義發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標題的系列論文,可作為獨立成果整體申報。但圍繞一個專題,發表時標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能做整體申報,只能選擇其中的一篇論文申報。
(5)以工作成果為主要內容的研究報告,須圍繞當前實際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在工作實踐的基礎上進行理論概括,形成經驗性、規律性研究成果。
三、申報要求
1.本次申報以我省普通高等學校為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2.申報材料:
(1)《申報評審表》一式3份(用A4紙印制、左冊裝訂)以及電子版。
(2)申報成果及其他附屬支撐材料3份以及電子版(學術專著類成果除《申報評審表》外,其他材料可以只提交紙質材料)。申報成果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膠加貼標簽,標明申報單位、申報人。
四、申報程序
1.各高校對本單位《申報評審表》、申報成果及其他附屬支撐材料進行匯總、初審并簽署意見。初審主要審查:(1)申報資格是否符合規定;(2)根據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著作權是否存在爭議,是否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3)評審材料、申報手續是否符合本申報辦法的規定;(4)《申報評審表》中,成果簡介引用的內容是否準確、客觀,表達是否準確、規范。
2.申報材料接收截止日期為2012年3月10日(以郵戳為準,過期不再受理)。評獎結束后,無論申報成果是否獲獎,所有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附件一:附表1:申報一覽表
附件二:附表2: 申報評審表
科研處
2012年3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