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教高字〔2013〕41號
各高等學校:
根據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江西省高等學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實施意見》,決定開展2013年度省級精品課程評選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省級精品課程的本科課程要求
1、課程原則上要求是基礎課、專業基礎課或量大面廣的專業課;且在高等學校連續開設了3年以上。
2、課程負責人為本校專職教師,具有教授職稱,且近三年主講此門課程不少于兩次。
3、課程內容應充分體現“省級精品課程評審指標(本科)”的要求。
4、課程網站至少提供有該課程的教學大綱、授課教案、習題、實踐(實驗、實訓、實習)指導、參考文獻目錄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講教師(包括課程負責人在內)每人不少于45分鐘的現場教學錄像(鼓勵將課件或全程授課錄像上網參評),且必須按照“國家精品課程教學錄像上網技術標準”制作。
(二)申報省級精品課程的高職課程要求
1、申報課程應符合高技能人才培養要求,體現職業能力培養和職業素養養成(詳見評審指標);
2、申報課程應由學校、行業、企業共同參與建設,課程負責人以高職院校專任教師為主,負責課程建設的規劃、組織與實施;
3、課程網站應至少提供有該門課程的課件、案例、習題、實訓實習項目、學習指南等教學相關資料;
4、申報課程的網上教學資源包含課程整體設計介紹錄像(不超過40分鐘)和課程教學錄像(不超過15分鐘),其中,課程整體設計介紹錄像以說課為主,包括教學設計以及相應的教學設施、環境和實訓實習場景等介紹,并附相應文字說明。
二、申報限額
計劃評審建設250門省級精品課程。各高校按以下分配的推薦指標進行推薦:普通本科高校各推薦5門本科課程(南昌大學推薦10門本科課程),高職高專院校各推薦5門高職課程(示范高職院校各推薦10門)。超額推薦不予受理。
三、申報辦法和材料
(一)各高校從校級精品課程中確定擬推薦申報的省級精品課程,將推薦公文(1份)分別報送省教育廳高教處、省財政廳教科文處。推薦公文請注明各推薦課程的鏈接網址。
(二)申報省級精品課程,須填寫《2013年度省級精品課程申報表》(一式6份)。
(三)除上述材料外,不再接受其它紙介質材料。如確有其他必要的材料,可通過學校的網站展示,也可刻錄成光盤(一式三份)一并報送我廳。
(四)所有推薦材料一律不退,請自行留底。
請將申報材料于2013年5月10日前報省教育廳高教處。同時,請將申報材料電子版通過QQ發至省高教評估所。QQ號1736021346。
四、注意事項
(一)課程申報負責人要承諾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引用的課程資源要注明來源,上網內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二)省級精品課程視為職務作品。凡申請省級精品課程評審的高等學校和主講教師將被視為同意該課程在享受“省級精品課程”榮譽稱號期間,將其上網內容的非商業性使用權自然授予全省各高等學校。
(三)對于被評為省級精品課程(公辦本科)的項目,省級財政每門補助8萬元,所在學校也要按此標準安排配套經費。學校要保證省級精品課程網站暢通,免費開放課程資源,并不斷更新上網內容。
附件:1、2013年度本科省級精品課程申報表
2、2013年度高職高專省級精品課程申報表
3、省級精品課程評審指標
附件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財政廳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