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3年度江西省高校黨建研究項目課題的通知
各黨總支、黨支部,各單位:
根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關于申報2013年度江西省高校黨建研究項目課題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就做好2013年度省高校黨建研究項目課題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黨建研究項目課題均從校級黨建研究項目課題中擇優推薦。申報省級黨建研究項目課題均需按校級黨建研究項目課題要求申報,通過審核的確定為校級黨建研究項目課題,然后從中擇優推薦省級黨建研究項目課題。申報時間延長到4月30日。
二、省級黨建研究項目課題有關事項。
(一)項目構成及立項類別
1.項目類別:本年度江西高校黨建研究項目,設置重大招標項目、規劃項目(分重點和一般)和青年項目三種類別。
2.研究方向:本年度江西省高校黨建研究項目,設置黨的創新理論研究(重點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專項研究)、高校干部隊伍建設研究、高?;鶎咏M織建設研究、高校黨員隊伍建設研究、高校人事人才工作研究等5個研究方向
(二)申報條件
項目申請者(指課題負責人)必須是我校在崗的從事相關教學和研究的理論工作者或從事黨務和人事人才工作的實踐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獨立開展和組織科研工作的能力。重大招標項目申請者必須具備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規劃項目申請者必須具備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青年項目申請者必須是中共黨員,年齡限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且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凡不符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條件者申報必須有兩名正高職稱、相關學科的教授職稱的高校教師推薦。
(三)申報要求
1、本次項目申請者可根據自身的研究專長,自行擬定研究課題,鼓勵項目申請者就我省高校黨建和人事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開展調查,進行實證研究。
2、申報2013年度江西省高校黨建研究項目課題的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課題,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其他項目申請。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同時參加兩個項目的申請。課題組成員應有適當的職稱梯度。
3、申請人要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凡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即通知其工作單位,并取消其三年申報資格,如獲準立項即予撤項。
4、同一項目(包括研究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已獲國家、省、市教育或科技部門資助的不得再申報本次計劃項目;之前已獲江西省高校黨建研究項目課題立項的研究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沒完成或不能完成的申請人,今年不再受理其申報。
(四)申報數分配
1、規劃項目申報數:我校不超過3項。
2、青年項目申報數:我校不超過2項。
3、重大招標課題申報事宜,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另行下文通知。
(五)立項資助額度及撥款方式
本年度江西省高校黨建研究課題資助經費依據課題立項數而定,原則上,規劃一般項目每項資助0.6萬元,規劃重點項目每項資助1萬元,青年項目每項資助0.4萬元,重大招標課題每項資助2萬元,資助方式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撥款,第一期撥付總經費的50%,其余50%的經費,待課題結題時,視研究成果的質量和完成時間撥付。課題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項目經費。同時,項目所在高校應按照1:1的比例給予的配套經費支持。
(六)課題管理
1、學校組織部門和科研管理部門將加強對項目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依據相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即對申請人的申報資格、申請書所填欄目的內容,特別是對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選題和論證的科學性和可行性、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件等進行認真審核并簽署明確意見,確保申報質量。學校人事部門把高校黨建研究項目以省級課題的標準列入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省委教育工委組織部(省教育廳人事處)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對立項項目研究實施跟蹤管理、監督和結項。
2、獲準立項的課題組要在項目負責人的組織下按立項通知要求認真研究,按期提交課題研究成果,并推進成果轉化。未按期提交申請結項者將予撤項,并追回已撥經費。所有項目的最終研究成果均必須包括課題研究報告、公開出版發表的論文(著作)。項目研究最終成果通過專家評審鑒定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審查合格后,即可獲得結項證書。結項鑒定審核不合格者,將限期修改完善,仍未合格者將作撤項處理。凡被撤項的項目負責人,將被取消此后三年申請新項目的資格。
3、課題結項成果原則上要求有公開出版或發表的階段性成果論文,具體要求:研究成果須符合學術規范,體現創新,有所建樹。重大招標項目的主要成果要求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并至少有2篇學術論文在正式期刊公開發表,其中1篇學術論文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如主要成果為調研報告并被省級以上行政部門采用的,也可申請結項);規劃重點項目的主要成果要求正式出版或公開發表,應有1篇學術論文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如主要成果為調研報告并被省級以上行政部門采用的,也可申請結項);規劃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的主要成果要求至少有1篇學術論文在正式期刊公開發表。務必注意:在研究成果公開發表、出版或向有關部門報送時,須標注“2013年度江西省高校黨建研究課題(課題編號)”字樣。
4、本年度江西省高校黨建課題研究時間原則上為1年,因調查研究等原因須延長的,經申請后,可適當延長,但不超過2年。
(七)申報程序
1、項目申報者以學校為單位,集中申報。
2、 申報者填寫好《2013年度江西省高校黨建研究項目申請書》一式5份(A、B表分開裝訂,并各一式5份)。
附件: 2013年度江西省高校黨建研究項目申請書
組織部 科研處
20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