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所):
現將2014年度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
2014年申報的項目分為:(1)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0.6-1.2萬元;(2)青年項目,資助經費0.5-1萬元;(3)專項任務項目,經費由申請者從校外有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獲得,自籌經費不低于3萬元。規劃基金項目和青年項目設立少量無經費資助項目。
本次項目不設申報指南,申請者應緊緊圍繞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結合國家及我省經濟社會及學科發展的需要,特別是根據自身的研究基礎和特長,自行擬定研究課題。
申請者應認真查閱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有關管理辦法及以往有關立項資料,切實提高申報質量,避免重復申報。
教育科學和教改內容的研究項目不屬于本次受理范圍。
二、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
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歷史學;(10)考古學;(11)經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與文化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體育學;(22)統計學;(23)港澳臺問題研究;(24)國際問題研究;(25)交叉學科/綜合研究。請申報時按以上學科名稱對應填寫。
三、申報條件
1.本次項目限我省高校的在崗教研人員申報。
2.申請者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一個項目,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3.申請者條件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第七條執行。
申報者具有博士學位可參照中級職稱人員條件申報。
申請專項任務項目,須獲得校外有關部門、企事業等單位的經費資助(不低于3萬元);填寫項目申請書中的“其他經費來源”欄,并附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確定無經費資助項目必須有申請者的承諾,即申請人在申報材料中表示同意項目經費零資助。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歷年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重點招標項目、重點研究基地項目、一般項目、委托項目等各類項目)負責人。
(2)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等各類項目)負責人。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
四、申報辦法
1、本次申報通過網絡系統進行,請各高校組織教師按照《關于網上申報2014年度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說明》(見附件1)申報。紙質材料以學校為單位集中報送,學??蒲校ㄉ缈疲┨幰獙ι陥笳n題進行審核把關,并填寫審核意見。
2、申報數分配(規劃項目、青年項目申報總數)
南昌大學70項;江西師范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各50項;江西農業大學、江西理工大學、南昌航空大學、華東交通大學、東華理工大學、井岡山大學、江西科技師范大學、贛南師范學院各40項;江西中醫藥大學、贛南醫學院、南昌工程學院、景德鎮陶瓷學院、江西警察學院、宜春學院、上饒師范學院、九江學院、新余學院各20項;江西廣播電視大學、南昌師范學院、景德鎮學院、萍鄉學院、江西科技學院、江西服裝學院、南昌理工學院、南昌工學院及各獨立學院各15項;其余高校各10項。
3、申報材料:
(1)《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請評審書》,統一用 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A表1份,B表5份。
(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一覽表》(以校為單位填報,加蓋學校公章)1份及電子版。申報專項任務項目請在《申報一覽表》備注欄中填寫“專項任務”。
五、申報時間及報送地點
申報材料報送科研處時間:201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申請者學校、姓名等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附件1:江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一覽表
2014年版申請評審書A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