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
根據《江西省社聯關于開展江西省第十七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的通知》(贛社聯發〔2017〕22號)要求,我市要認真組織申報工作,力爭取得優異成績。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成果時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發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時間為準),符合《實施細則》評獎條件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均可申報參加評獎。
二、學科分類
以著作類、論文類、智庫研究類和科普、譯著、古籍整理、工具書類4種成果形式分類,按相近學科分成12個學科申報。
三、申報辦法
1、由作者按照《實施細則》(見附件)規定,選擇申報成果形式和學科。每位申報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報一項成果。
2、實行屬地申報制。市直單位、市直學會直接向市社聯申報;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和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學校作者向本??蒲刑幧陥螅煽蒲刑幗y一報送市社聯。
3、凡申報參評者,均須按要求報送《江西省第十七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表》一式6份(見附件)。
4、凡申報參評者,均須按要求報送成果原件、社會反響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單位,另5份隱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單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復印件、社會反響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須單獨裝訂成冊。成果復印件須包含封面、版權頁、目錄及成果。所有復印打印材料均須用A4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5、凡申報參評的成果及相關材料,評審結束后由省社聯智庫建設與成果管理處留置存檔,不論獲獎與否,原則上不退還本人。
四、申報時間
請于6月5日前將材料報送到科研處,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評選實施細則
2、申報評審表
3、申報學科目錄
科研處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