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部門、各系(院、部、所):
按照國家規定,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2日(周六)上班,補周一的課;4月5日學生返校上晚自習。
請相關部門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值班等安保工作,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特此通知
黨政辦
上一條:關于領取專業技術人員聘任證、資格證的通知 下一條:關于開展宜春市社會科學研究“十二五”(2011)規劃項目課題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