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門、各系、院、部、所:
按照國家規定,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7日(周日)上班,補周五的課;4月6日學生返校上晚自習。
請各部門、各系、院、部在假期安排專人值班。
特此通知
黨政辦公室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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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