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門、各院、部、所:
請按照2016年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實施方案(附件1)中的相關要求,通知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具體申報流程如下:
1、申報人員將任現職期間的論文(原件)交至各院、部,各院、部初審匯總后將申報人員的論文(原件)和論文檢索匯總表(附件2)紙質版(加蓋公章)于10月26日——11月2日上交科研處進行論文檢索。(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191727823@qq.com)
2、各院、部對申報人員任現職期間每年的教學質量評估初審后,匯總申報人員名單(加蓋公章)于11月7日——11月8日上交人事處人事科,11月7日——11月11日教務處對申報人員進行審核。
3、11月7日——11月11日申報專業技術崗位五級和六級的人員到人事處進行學術成果相似性檢測。
4、11月14日——11月15日申報人向所在教學院、部遞交專業技術崗位任職申報表(附件3)及相關業績材料。
5、11月16日——11月17日各教學院、部對申報人的所有業績材料初審后匯總報送人事處。
6、11月18日——11月21日崗位設置辦工作人員按申報級別初審申報材料,匯總上報學校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工作領導小組
7、11月22日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擬聘
人員的業績材料和推薦意見,確定崗位聘用人員,確定后公示5天。
宜春職業技術學院
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1、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崗位設置實施方案2016年
2、專業技術崗位任職申報表
3、申報人員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