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處、部(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39號)精神,為做好我校心理咨詢師考試的報考工作,解決有關教師的相關雙證書問題,擬在我校設立全國心理咨詢師考試的考試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級別、時間及地點:
報考等級:二級或三級。
報名時間: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7日。
考試時間:2015年11月21日
報名地址:繼續教育處辦公室。聯系電話:3203064,聯系人:熊老師。
二、申報的對象及條件
1、申報對象:各系院學生、全體教師。
2、申報條件:
(1)各系院、處、部(所)老師均可報名參加國家職業資格心理咨詢師的鑒定;
(2)我院在校大二學生可以報考國家職業資格心理咨詢師的鑒定(須出具學生證復印件或提供學工處的學籍證明,包括姓名、學號、年級、專業、身份證號及聯系電話等)。
三、鑒定的方式
1、理論知識和操作考試:均采取閉卷筆試,采集題卡作答的方式進行;
2、報考心理咨詢師(二級)的需要到省鑒定中心參加口頭答辯。
四、收費標準
1、二級培訓、考試費550元
2、三級培訓、考試費390元
五、其它事項:
1、學生以本班為單位統一到各系院報名,由系院統一匯總數據,電子表格發至郵箱:1506128070@qq.com。報名時請以班級為單位上交電子相片(規格為90 X 120像素大小,分辨為300 X 300;小寫jpg格式)、身份證復印件及學生證復印件各1份,并按花名冊順序排好。
2、各系院老師需要報名考試的,可以將材料交系院,也可以自行交繼續教育處。
3、因為這類考試需要進行現場確認,所以電子表格6月17日前交繼續教育處網上報名,網報結束后,自下學期開學至9月10日前要收齊學生證、身份證以及老師的相關證書原件交繼續教育處,
4、培訓工作根據人數另定。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另外,本考點還接收公共營養師的報名,歡迎咨詢。
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國家技能鑒定所
20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