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門、各院、部、所:
按照上級文件精神要求,我校2017年職稱評審預報名工作即將開始?,F將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工作時間安排
1、符合申報條件的教職工請于2017年6月23日——24日到學校人事處(科技綜合樓1003)預報名。
2、請申報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教職工于2017年6月23日——24日將論文原件交科研處檢索。
3、請申報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教職工于6月22日前將待檢測文章、學術不端文獻檢測匯總表(見附件2)發至電子郵箱(414669769@qq.com。)并將匯總表紙質稿和檢測費用(50元/篇)于6月24日交至科技綜合樓1003辦公室,檢測費用按實際檢測篇數收取。檢測結果于6月24日一并領取。
4、副高及以上申報人員預報名上交材料時間:2017年6月27日——28日。中級及以下人員上交材料時間另行通知。
二、政策變化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7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贛人社發〔2017〕27號文件精神要求“對高職高專教師職稱申報實行比例控制,在單位核定的崗位空缺數(已聘人數加未聘人數小于崗位數)或暫按相應崗位數的3%比例內進行申報推薦?!保ㄎ倚U邖徫辉O置數為48個,副高崗位設置數為170個,目前已全部聘用完。)
三、注意事項
1、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目前政策規定其學歷、學位、資歷(資格、聘任時間)、工作年限、業績(含論文、論著)等終算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時間按年頭計算,業績從取得現資格之年起計算。個人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提供的工作量、論文論著、科研課題和獲獎成果等工作業績必須是取得現資格以來至資歷終算時間內所取得的。所有業績材料應與申報的專業相同或相近,非本專業的業績材料不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
2、上報材料中學術論文不要求提供原件,只要提供論文檢索審驗頁并加蓋單位科研部門和人事部門公章的論文復印件(含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頁和所發表論文正文內容頁)。另外高級職稱申報者還需提供學術成果相似性檢測報告。
3、高等學校教師在創新創業教育方面的業績和成果,視同專業教學業績和成果。
4、為進一步促進職稱評審的公平公正,杜絕論文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提升高校教師學術道德水平,對高等學校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評審申報人的學術論文進行學術成果相似性檢測。按照省教育廳職稱評審要求2017年正高學術成果相似性檢測率不超過20%,副高學術成果相似性檢測率不超過30%,超過者一率不作為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依據。論文沒有檢索審驗,沒有按規定進行學術成果相似性檢測的,申報單位不得上報。
5、“申報專業”欄應根據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參照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填寫規范專業名稱;“申報資格名稱”欄以《各專業技術資格名稱一覽表》為準填寫規范名稱。
四、預報名所需上交材料(僅限副高及以上申報人員)
(一)表格材料(見附件3.4.5)
1、《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一式一份);
2、《取得現資格以來公開發表論文(論著)和承擔科研課題(項目)登記表》(一式一份);
3、業績材料目錄;
(二)證明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及其查詢認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申報材料
1、取得現資格以來發表、出版的本專業論文復印件、論著。論文復印件(含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頁和所發表論文正文內容頁)、論文檢索審驗頁并加蓋單位科研部門和人事部門公章,學術成果相似性檢測報告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2、取得現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成果、獎項,承擔課題(項目)、項目完成情況,專業技術成果轉化、應用以及新產品開發、推廣、應用等方面的業績材料原件;科研課題須提供立項證明材料(《課題立項合同書》)、結題證明材料(《結題報告》或《驗收報告》或《科技成果鑒定證書》)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資料。獎勵證書需附頒獎部門下發的獲獎文件或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
請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教職工認真閱讀以上注意事項,認真準備申報材料,以便在上報評審材料和評審時能順利通過。
對不符合職稱評審條件的申報人員,學校不予受理。請各部門通知到每位申報人員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材料,逾期不受理。
附件:1、贛人社發〔2017〕27號.docx
2、學術不端文獻檢測匯總表.xls
3、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doc
4、取得現資格以來公開發表論文(論著)和承擔科研課題(項目)登記表.doc
5、業績材料目錄.doc
人事處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