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醫改規劃發布 非公立醫療機構可納入醫保
早報訊 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規劃主要明確2012-2015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階段目標、改革重點和主要任務。
規劃指出,放寬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準入,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慈善機構、基金會、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及境外投資者舉辦醫療機構,鼓勵具有資質的人員(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開辦私人診所。2015年,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達到總量的20%左右。將符合資質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納入醫保定點范圍。
規劃要求,公立醫院資源豐富的城市,可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包括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在內的部分公立醫院改制重組。鼓勵社會資本對部分公立醫院進行多種形式的公益性投入,以合資合作方式參與改制的不得改變非營利性質。
規劃提出,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在提高基本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和高額醫療費用支付比例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利用基本醫保基金購買商業大病保險或建立補充保險等方式。
規劃要求,禁止公立醫院舉債建設。加強對醫療費用的監管控制,將次均費用和總費用增長率、住院床日以及藥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標納入公立醫院目標管理責任制并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