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江西省“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校內選拔賽的通知
各院(系):
為了進一步激發學生的創新創業意識、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和創業精神,引導學生積極投身創業實踐,以創業帶動就業,推動高校畢業生更高質量創業就業。我校決定舉辦2016年江西省“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校內選拔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賽對象
1.參賽對象須以創新創業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參賽團隊不少于3人,指導教師 1-2 人。
2.大賽分為創意組和實踐組:
創意組:申報人是團隊負責人或創業企業法人,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團隊尚未正式注冊或注冊時間晚于 2016 年 5 月 1 日。
實踐組:申報人是創業企業法人,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或畢業 5 年以內的畢業生;創業企業在 2016 年 5 月 1 日前已注冊。
注:今年畢業應屆畢業生允許以在校生身份參賽。
二、參賽項目要求
能夠將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行業產業緊密結合,培育產生基于互聯網的新產品、新服務、新業態、新模式,以及推動互聯網與教育、醫療、社區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務創新。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互聯網+”傳統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傳統產業(含一二三產業)領域應用的創新創業項目;
“互聯網+”新業態:基于互聯網的新產品、新模式、新業態創新創業項目,優先鼓勵人工智能產業、智能汽車、智能家居、可穿戴設備、互聯網金融、線上線下互動的新興消費、大規模個性定制等融合型新產品、新模式;
“互聯網+”公共服務:互聯網與教育、醫療、社區等結合的創新創業項目;
“互聯網+”技術支撐平臺: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創業項目。
參賽項目內容須健康、合法,無任何不良信息。參賽項目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知識產權或物權,報名時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書面授權許可書、項目鑒定證書、專利證書等。抄襲、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一經發現即刻取消參賽相關權利并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對于已注冊運營的項目,在報名時需提交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比賽內容
參賽項目要求體現“互聯網+”、創新性、可行性,主要以創業計劃書的形式展現,要符合市場規律和創業規律,注重創新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具體包括已創業和未創業兩類項目,即有創業意愿并已注冊公司的創業項目和有創業意愿但未注冊公司的創業計劃。創業計劃書要明確創業可行性、市場分析、同類行業競爭力等內容。
四、比賽報名
1、各院(系)選送2個參賽作品(護理學院可選送4個參賽作品)。
2、由各院(系)自行組織初賽,將推報優秀作品參加全校復賽;請各院(系)于2016年5月4日前將作品電子版發往郵箱55288617@qq.com 。
五、大賽時間安排
比賽分作品或計劃書初選階段評選和復賽階段現場答辯兩個環節。
1、初選階段(2016年 5月5日—5月11日)
大賽組委會組織評委對各系(院)推選的作品進行篩選,分中專組和大專組各選出10個作品進入決賽階段。
2、決賽階段(2016年5月17日下午4:00)
(1)決賽地點:大學生活動中心報告廳(第一教學樓九樓學)
(2)決賽成績由作品成績和風采展示(包括答辯)成績兩部分組成。
(風采展示環節:各參賽組進行現場展示創業內容,形式可多樣化,可以是文本或ppt等形式,但必須反映各自創業等內容,時間不超過5分鐘。之后,選手進行現場答辯,回答評委提出的問題。)
五、獎項設置
本次大賽評選出大專組和中專組各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勝獎若干名。
另外,學校將對獲獎和優秀作品的團隊進行集中培訓,并指導其報名參加2016年江西省“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實習就業處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