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2021〕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學校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國家級眾創空間)在提供創業服務、創業培訓、落實創業政策、成果轉化等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降低大學生創新創業成本,激勵更多大學生就業創業,現面向全校在校學生及畢業三年內畢業生征集優秀創新創業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創業團隊有成熟的創業計劃,且具備落地實踐的基本條件,項目負責人為我校在校學生及畢業三年內畢業生。
二、申報條件
1.創業項目原則上應與創業學生所學專業緊密聯系,具有可操作性和創新性。
2.創業項目具備一定的商業價值和市場前景,商業模式清晰,對技術和經營風險等有較好的分析評價,且項目無知識產權糾紛。
3.創業團隊須有指導教師,自愿接受創業孵化基地相關管理制度,并遵守執行。
4.創業項目的經營范圍不涉及餐飲業、娛樂業、快遞業等,且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規章制度相抵觸。
5.獲得“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挑戰杯”“創青春”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等省級金獎及以上項目直接入駐,其他獲獎項目優先入駐。
三、申報流程
1.報名申請(10月9日-10日)
申請人填寫《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項目入駐申報表》(見附件1)并由二級學院審核蓋章(請各二級學院對學生身份進行核實,確保學生身份真實),準備《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入駐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以及相關佐證材料(團隊負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畢業證等材料復印件、項目獲獎支撐材料)交至創新創業學院,以上材料以及項目路演PPT等電子版材料發送至yzcxcyxy@163.com,發送文件統一打包為壓縮文檔,命名格式為“項目名稱-負責人-電話”,例:“每日新鮮-張XX-15024687531”,材料報送過期不予受理。
2.材料初審(10月11-12日)
受理申請后,學校將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通過審核后將通知團隊負責人進入路演環節。
若出現以下情況,將視為初審不合格:
(1)負責人身份不符合申報條件的;(2)所報材料內容真實性存疑,存在弄虛作假現象的。
3. 專家評審(10月13日)
(1)本次路演學校將邀請校外創新創業導師擔任評委;(2)參賽項目按順序依次上臺進行路演展示5分鐘,答辯時間為3分鐘;(3)評委專家根據項目的創新性、創業計劃可行性、商業邏輯實用性(發展性,科學性,合理性)、團隊情況、帶動就業前景以及可投資性等因素綜合考慮,對申請項目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分數的高低,遴選出擬入駐團隊。
4. 結果公示與合同簽訂(10月18-20日)
(1)根據創新創業團隊提交材料和路演情況確定入駐項目,報學校校長辦公會通過后,在創新創業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7天無異議后確定入駐項目名單。
(2)公示無異議的入圍團隊按要求與學校簽訂入孵協議,并辦理有關手續。
四、優惠措施
1. 入孵協議一年一簽,入駐期限為2年,根據入駐期內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簽。協議期內,免費提供一間創業店鋪供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使用,不收取任何費用。
2. 入駐團隊定期享受創新創業學院統一組織的創業培訓、項目輔導、導師對接、參觀學習等服務。
3.享受《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的扶持資金等政策,協助申領大學生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以及中小微企業免息創業貸款10-20萬;
4.畢業生優秀創業項目將安排在宜春第十中學對面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原老校區對面)。
五、其他事項
請各二級學院、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入駐項目征集工作的宣傳動員,嚴格審核申報人提交的相關資料,對成長性好、專業性強的優質創業項目予以重點推薦。
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創新創業學院
2023年9月13日